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四家企业违章施工进行处罚的通报
2011年9月,市住建局检查施工现场发现:南充嘉陵第一建筑公司承接的金树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四川皓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舞凤社区农贸市场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办理相关建设手续擅自施工,且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理等皆不在岗。存在很大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经研究决定,给予业主单位南充新禹房地产开发公司、舞凤街道办事处作出深刻检查并处于罚款,给予南充嘉陵第一建筑公司、四川皓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通报批评,给予南充国信监理公司、四川南充华夏建筑监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给予施工企业违规的项目经理刘春光、肖培强及总监胡道龙通报批评一次。
望各有关部门和各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引以为戒,工程开工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建设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确保各类人员到岗到位。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